卓佳欢迎新法律出台,有助巩固香港作为亚洲主要基金枢纽的地位

2020年7月16日

卓佳集团(卓佳)祝贺香港政府成功引入翘首以盼的《有限合伙基金条例草案》(LPF制度),新制度将于8月31日起立法实施,以增强香港作为亚洲主要私募股权投资枢纽的角色。

卓佳认为,新LPF制度使香港特别行政区与其他离岸及海外司法管辖区相比,能够吸引更多私人基金及家族办公室,并使本港资产管理行业能够加快发展。

卓佳集团商务总裁卓伟强表示,「连同本港现已实行的基金免税政策,这项新法例乃巩固香港作为亚洲私募股权投资中心地位的重要一步——香港将成为基金经理偏好的基金成立及运营所在地。」

大多数亚洲焦点基金一直将香港特别行政区视为地区总部,并会将其投资团队设于本港。不过,这些基金通常是在海外(尤其是开曼群岛)设立的,全因当地拥有具吸引力的税收中性投资平台,并具备渐进的立法及监管框架。

由于香港实行了LPF制度,对于亚洲及本地的资产管理者和家族办公室,以及有意在中国投资的基金经理而言,香港作为具有高度竞争力和切实可行的选择,仍在崭露头角。新法赋予香港特别行政区能力,与开曼群岛、新加坡等地竞争,同时更接近中国内地、其投资者及当地丰富的投资机会。

卓佳香港行政总裁温佩麟提到,「卓佳欢迎香港政府采取的一系列措施,让香港可利用其法律和税收的框架,提升本港在私募股权投资领域的竞争力,促进海外基金流入本地市场。卓佳期待在此新监管框架下,为客户提供支持。」

对本港的基金经理而言,香港不乏高质量的律师事务所,以为其提供宝贵的法律意见;且处于同一城市、同一时区,故对其业务发展也甚有助益。

卓佳集团致力为亚洲、加勒比海地区及欧洲的投资和投资者设立及组建基金。在香港及新加坡,此类服务提供予私募股权投资、房地产及另类资产基金业务。卓佳颐富作为卓佳的基金管理人,目前管理的资产逾100亿美元,当中绝大部分用作投资于上述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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