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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曼群岛的独立投资组合公司

作者:Tricor Group | 2020年7月14日
作为豁免公司的一种,独立投资组合公司(简称“SPC”)是一个单一的法人实体,可以创建独立的投资组合(简称“投资组合”)。每个投资组合的资产和负债在法律上,与其他投资组合的相同部分,及与该组合所属的SPC的一般资产和负债分开。一个投资组合的交易或安排必须由SPC代表该组合执行,并表明代表的方式:以该组合的名义、通过该组合、或为该组合的账户执行。
 
开曼群岛的SPC是投资基金的常用工具,尤其是在一个或多个投资组合使用的多类别基金中,作为其投资策略的一部分,使用资金杠杆、卖空和其他可能对第三方产生重大负债的工具。创建新投资组合的成本相对较低,加上投资组合间的法定隔离,使得SPC非常适合此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