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0日,中国内地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关于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文件旨在针对持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的纳税义务及管理制度做出进一步明确。
我们观察到在2021年,税务机关针对纳税人利用公司组织形式结合特殊地域性税收政策避税的行为大范围加强税收征管,对个人独资企业及税收洼地的优惠政策的适用性也在大幅度收紧。
卓佳中国内地发布的关于41号公告的微信文章,在推送后收到了很多相关问题的咨询,我们特此总结了其中关注度较高的一些问题,更加深入具体的分享目前已知的官方建议及我们的理解。